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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主题

关于强军兴兰计划的落实

写信时间

2024-03-29 18:06:47

处理部门

兰考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4-02 15:12:50

详情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兰考籍退役大学生士兵,2019年响应政府号召从兰考县参军入伍,退伍后继续学业,我的本科院校是一所211院校,今年即将毕业,现面临升学、就业的选择,我的本意是回到家乡工作,为家乡建设出份力,在兰考县的征兵宣传上看到了【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强军兴兰计划 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试行)】(兰政文〔2019〕56号)的公告,发现自己符合该意见中的条件,但多方咨询公告中的相关单位都没有得到答复,都表示没有相关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我认为既然推出了相关政策,就应该出台对应措施去落实,而不应该是一味推脱,这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政府威信。我真诚地希望能推出实施细则,对相关政策进行落实,这既是树立政府威信、履行自身职责的一种方式,也是完善政策法规、建设法制社会的必要举措。 我真诚地期待能得到相关政策的完善落实! Z2024年3月29日

回复内容

您好:

感谢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经核实您属于211大学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复学后尚未毕业,毕业后即符合文件的规定条件。关于文件的具体落实,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符合本《意见》条件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招聘安置,每年由县人武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人武部每年9月份梳理符合条件人数,会同编办结合当时空编情况提出落实方案,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后由人社局组织实施。

兰考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