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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主题

兰考县教育系统产假问题

写信时间

2024-04-10 21:46:06

处理部门

兰考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4-12 14:54:56

详情
兰考县教育系统在2024年3月26日突然有了新政策,产假从六个月变成三个月,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条例》,产假包含国家规定产假98天以及河南省奖励性假90天,共计188天。建议将产假从三个月变更为原来的六个月,感谢领导帮助解决问题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国家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育的(注: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学校没有权力压缩教师产假。2023年10月份,兰考县教体局已出台《关于教师请销假、病假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兰考县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