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己经兰考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19年11月14日由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兰政办[2019]76号通知向出台。对兰考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更加规范,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效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行。
一、《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核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和2019年贫困退出县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和参考
本《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有: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农[2019]24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农水水电便函[2019]81号),水利部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水农[2019]150号,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河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建立饮水安全三项制度的通知(豫水办[2019]3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豫水明电[2019]25号,119号),河南省水利厅水费收缴工作方案(豫水农[2019]18号,并参照河南省各县市等地先进理念和成熟做法,征求有关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责任体系划分与管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二、安全管理
1、划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保护区。
2、水源水质管理,县卫健委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和检测,并公布结果。
3、供水管理,供水单位对所辖区内供水设施维护,供水水质安全保障,水费的收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供水工程运行,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行,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挥最大效益,使群众吃上放心水、安全水。
兰考县水利局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