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zfb/2020-00146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考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规划(2018—2027)的通知》解读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9年07月19日 |
《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考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规划(2018—2027)的通知》解读
《兰考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规划(2018—2027)》(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19年7月16日由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自2019年7月16日起施行。
一、《规划》的背景和意义
2018年7月,兰考县入选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名单,示范区建设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实现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经济的根本动力就是调动农民积极性,顺应农业功能不断拓展的趋势。森林城市建设强调城乡一体,农村是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区域,通过森林城市的建设,不仅会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还可以通过发展林业产业,促进农村经济由一产向二三产协调发展转变,促进农村经济结构向广度和深度不断优化升级,充分发扬地域农村乡土文化传承,拓展生态休闲观光、高端生态食品供给、多层级生态环境保育等多种功能,加快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随着兰考县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优化生态福利空间、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成为当前形势下迫切需要完成的一项任务。兰考县森林城市建设,不仅可以通过大力推进身边增绿行动,积极推动城区、乡镇、村庄、单位、居住区的绿化美化,实现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的目标;还可以通过建设绿道系统、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森林与湿地公园等生态休闲场所建设,为居民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生态产品和生态福利空间,使生态建设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挥林业在社会经济、文化以及生态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最终实现全面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目标。
二、《规划》制定的政策依据和参考
本《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化条例》、《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林造发[2006]50号)、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全绿字[2009]8号)、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工作的决定》(2009年)、《国家林业局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林宣发[2016]126号)、《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河南省绿化委员会、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豫绿[2017]5号)、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廊道(沟河路渠)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林造〔2018〕186号)。并参照国内外其他先进地区的先进理念和成熟做法,征求了财政、资源规划、司法局3个部门意见,结合兰考县实际制定。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共有6项:规划总则、规划布局、建设内容和规模、树种规划与典型造林模式配置、投资估算、保障措施。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规划范围、规划期限
河南兰考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范围为兰考县县域。根据《兰考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兰考县域总面积1116km2,包括3个街道、5个镇、8个乡、459个行政村,即:兰阳街道、桐乡街道、惠安街道;堌阳镇、考城镇、南彰镇、红庙镇、谷营镇;闫楼乡、仪封乡、小宋乡、许河乡、孟寨乡、三义寨乡、葡萄架乡、东坝头乡。其中,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65.24 km2。
本规划期限为10年,即2018-2027年,共分为三个阶段:一期2018-2020年,为创建期;二期2021-2023年,为提升期;三期2024-2027年,为巩固期。
(二)规划布局
依据兰考县城城乡发展格局、基础设施布局和自然林水形态,充分发挥兰考县水、林、田、湖、居等自然生态景观特色,针对兰考县森林、湿地资源和生态、文化、产业特点,按照兰考县城乡总体发展要求,形成以“一核一带,多廊多园”为结构的森林城市建设空间布局。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
(1)加快城市公园绿地建设,规划一期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2.76 m2;二期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m2;三期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 m2。
(2)合理布局城区公园绿地,使公园绿地分布较为均匀,使市民出门500m有休闲绿地。
(3)新建公园等公共休闲绿地硬化面积比例小于30%;道路广场采用透水铺装面积不小于40%;绿化建设中提倡采用下沉式绿地、生态驳岸、生态留滞设施等海绵城市绿地建设新技术。
(4)搭建合理的城市公园绿地构架,构筑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增加街头公园及带状绿地,完善公园绿地的游览、健身和休憩设施,满足市民基本游憩活动需求。
(四)树种规划与典型造林模式配置
基调树种是在城市园林绿化中应用最广泛,受到重视的久经考验的乡土树种或已扎根落户的外来树种,是骨干树种中最为突出的树种。规划基调树种选取泡桐、白蜡、杨、国槐、黄山栾、臭椿等在兰考生长良好的树种。
(五)投资估算
(1)兰考县森林城市建设期内的植树造林直接费(含苗木种子、肥料、整地、栽植、灌溉、养护、病虫害防治等的用工费和物料购置费)、生态公益林的补偿费;
(2)基础工程费、设备费;
(3)建设期内的绿化工程管护费、管理费等;
(4)新造林地用地补偿费;
投资估算中不包括以上各规划项目的土地征用费、拆迁安置补偿费,以及园林式单位(社区)建设、部分绿色产业等项目费用。
(六)保障措施
兰考省级森林城市的创建是一项涉及整个县域、多部门的长期工程,是一项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要通过创建活动来提高全民的生态意识、加快森林城市生态文化建设、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城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林业经营体制、机制。因此,需要在组织、制度、资金、科技支撑、管理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
相关文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