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编制目的和依据
《左传》有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二、适用范围
总体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准备与支持等。
三、工作原则
总体预案确定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9大工作原则: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依法规范,加强管理;资源整合,提高效率;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作为首要任务,体现以人为本理念。
四、分类分级
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4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Ⅲ级(较大)和IV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标示。
五、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在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要立即如实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六、组织指挥
明确了兰考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总体指挥机构、专项指挥机构、专家组、基层应急机构的组织架构和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兰考县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七、风险防控、监测、预警
建立突发事件风险防控体系、监测体系,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规范信息的获取、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明确预警信息发布和采取的措施以及解除的条件。
八、应急响应
明确了突发事件发生后兰考县分级响应标准,信息报送的要求和程序,各相关单位先期处置的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后的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或相关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现场指挥部的成立和工作开展要求。
九、恢复与重建
主要明确兰考县各单位在应急处置结束后灾民安置、疫病防治、现场清理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任务。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组织实施。以及在征用补偿、社会救助、调查评估方面的具体要求。
十、 应急保障
主要明确为科学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在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资金等方面的保障,以及为做好这些保障工作各单位应该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兰考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兰政文〔202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