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zfb/2020-00127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兰考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05月25日 |
关于《兰考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通知》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的要求和2018年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关于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的部署,2020年3月11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地震局、河南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住建厅任务分解,我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任务数为700户。经县政府同意,于2020年5月21日出台了《兰考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二、《通知》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房抗震改造的要求,扎实做好全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切实提高农房抗震防灾能力。
三、《通知》的目标任务
对抗震改造任务进行具体分解,对补助对象和改造方式、补助标准、操作流程、建设管理、时间安排、资金管理等作具体安排部署,以逐步实现农村住房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任务目标
今年11月底前完成700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通过对农户建房进行支持,逐步实现农村住房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二、补助对象和改造方式
(一)补助对象
有意愿建设抗震设防达标住房的农户、或现居住房屋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有加固意愿的农户。优先支持抗震设防烈度8度地区和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中经济相对较弱的农户。同年度已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不得列入抗震改造范围。
(二)改造方式
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以拆除重建和加固改造两种方式为主,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可采用统建方式。
三、补助标准
1. 新建
能体现当地传统民居风貌每户补助8000—10000元;不能体现当地传统民居风貌每户补助6000—8000元。
2. 加固
每户补助6000—8000元。
四、操作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有农房抗震改造意愿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采取加固方式改造的还应提供抗震设防不达标的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
(二)集体评议。村民委员会收到农房抗震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见附件1),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经评议、公示存在异议或经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核查验,符合条件的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要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县级审批。住建局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上报资料不齐全、不真实或因其它原因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不予批准,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
(五)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年度农房抗震改造任务,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六)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住建局会同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及时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新建、加固改造后的农房进行逐一鉴定验收,并出具验收鉴定报告。房屋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予以拨付补助资金,反之则不予以补助。
五、建设管理
(一)质量安全管理
对于通过新建方式实施抗震改造的,应符合《河南省新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技术导则》要求。对于通过加固方式实施抗震改造的,应符合《河南省农村住房抗震鉴定技术指南》要求。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县住建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施工质量安全检查,指导、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改造。
(二)农户档案管理
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须包括申请书、鉴定报告、《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等(资料清单见附件1)。在完善和规范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档案信息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及时、真实、准确地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
六、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0年5月1日—5月31日
主要任务是核查对象条件、确定补助对象,建立档案资料。
第二阶段:2020年6月1日—10月31日
主要任务是组织农户进行房屋建设,核算核定补助数额,发放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
第三阶段: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
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总结经验等工作。
七、资金管理
农房抗震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参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有关规定,执行先验收,后补助的资金拨付制度,经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县财政局将农房抗震设防达标鉴定、农房抗震设计、竣工验收、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对于确需农户自费的技术服务项目,县住建、财政等部门要做好收费标准的管理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工作目标。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行乡镇(街道)负责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县住建局统筹协调工作开展,研究解决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推进工作有效落实。
(三)加强监督指导,严格奖惩。县监委全程监督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推进实施,对于工作不力、推进缓慢、弄虚作假、贻误工作、截留资金、不按标准发放补助等行为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