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兰考县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0年6月4日由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的出台,能够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通知》的背景和意义
2020年3月27日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开封市“6+3”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等14个文件的通知,制定了2020年开封市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的土地房产、大型设备等资产管理使用现状,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规范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等行为,加快盘活闲置资产,实现国有资产配置科学化、使用规范化、处置标准化、效益最大化。
二、《通知》制定的政策依据和参考
本《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由:《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豫办[2019]23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等,并参照开封市的工作方案,结合兰考县实际制定。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的土地房产等资产。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国有资产现状情况。主要包括:土地房产是否办理了产权证书;是否建立了清晰的固定资产台账;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是否存在漏报、瞒报国有资产及收益的情况;资产管理是否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是否全部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无重登或漏登的情况,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是否与财务账数据相符等。
2.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处置情况。主要包括: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侵占、违规使用等行为。
3.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益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审批程序审批;是否依法采取公开竞价招租;是否签订了规范性合同,合同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合同租金是否明显偏低以及是否按合同收取租金;是否将国有资产收益及时、足额规范上缴相应账户;是否存在坐支行为;是否存在承租方以提供商品式服务抵扣承包费或租金的行为。
4.单位国有资产闲置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闲置土地、房屋、大宗设备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