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并由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实施。通知的出台充分调动了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按照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完成改革任务。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能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收入,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际,提出以下改革方案。
二、《方案》制定的政策依据和参考
本《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豫发〔2017〕1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豫组通〔2019〕11号)、《兰考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兰农集改组〔2018〕1号)等文件精神,并征求了组织部、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结合兰考实际制定。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七部分,分别是第一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第二部分改革目标、第三部分改革基本条件、第四部分改革模式、第五部分保障措施、第六部分五点要求、第七部分附件:兰考县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名单。
兰考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