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方案》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为保障城乡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险,具有收费最低、保障力度最强、受益人群最广的特点,是一项惠民工程,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解除老年人后顾之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障和支撑作用。在充分调研我县城乡居民养老现状的基础上,为更好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方案》制定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豫人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9〕3号)等文件。
三、《工作方案》制定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一)目标和任务
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筹资标准,严格遵循筹资方式,圆满做好2020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工作,保障我县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六部分内容:一是确定筹资对象;二是确定筹资标准;三是明确筹资方式(分本地常驻居民和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在本地居住阐述);四是明确筹资时间、缴费标准、政府补贴;五是介绍筹资流程(分成立组织、工作部署、组织筹资、筹资入库、缴费公示、督导考核六部分);六是提出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