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考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于2020年9月6日由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自2020年9月7日起施行。通知的出台充分调动了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按照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完成创建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各项工作。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为目标,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整体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农业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2014〕1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通知》制定的政策依据和参考
本《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有:《农业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县编办、县市场监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粮食和物质储备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意见,结合兰考实际制定。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五部分,分别是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明确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为目标,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整体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第二部分创建目标(全面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的目标要求,真正实现九个“百分之百”);第三部分创建任务及分工(全面路上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营造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社会氛围9项31条对创建成员单位进行了明确分工);第四部分实施步骤(从2020年9月20日到2021年11月30日,分四个步骤,明确了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及创建工作任务);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资料管理、加强督导考核三方面明确了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的保障措施)。
兰考县农业农村局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