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zfb/2021-00332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02月12日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省政府为解决我省产业集聚区存在的土地利用强度和投入产出效益偏低,土地利用粗放问题,切实提高产业集聚区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2020年底先后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43号)两个文件。2020年12月4日刘玉江副省长主持召开了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当前我省180个产业集聚区普遍存在效益低、土地利用粗放问题,目前全省产业集聚区有批而未供土地54万亩,闲置低效用地6.05万亩,工业用地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的占到一半以上,最低的仅有1100元。12月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百园增效”行动新闻发布会,省政府景劲松副秘书长和省自然资源厅张兴辽厅长出席发布会。
省政府下发的《意见》主要考虑四个“起来”、四个“增效”:一是规划严起来,以科学规划引领源头增效。解决用地粗放、布局散乱、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二是土地用起来,以盘活存量实施挖潜增效。国家对新增用地管控越来越紧,要充分挖掘闲置低效等存量土地潜力。三是质量提起来,以优化配置推进创新增效。优化供地方式,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完善土地二级市场配置机制,激活土地要素,增加财政收入。四是管理细起来,以共同监管实现倒逼增效。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惯性思维,实施工业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全程参与的治理合力。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提高产业集聚区经济效益,解决土地批而未供、供后闲置和低效问题,全省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要达到15万元以上。
根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市要制定实施方案,并报省政府备案。我局根据省里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牵头拟定了我县的《实施方案》。方案分为四个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工作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两项基础:一图一网,一图指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一张网指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两场战役:指存量低效用地盘活攻坚战,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攻坚战。目的所在促进我县产业集结聚区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双提升,助推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分两步走)。
一是到2022年底,盘活产业集聚区15%批而未供土地和60%闲置土地;二是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手续完善;三是全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弹性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力争经过3至5年的努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集聚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合理控制,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工业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全面提高,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以上。
三、主要任务(八大任务)
(一)加快推进区域评估。统一组织对产业区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等事项实施区域评估。
到2021年3月底前,基本建成政府买单,企业共享评估成果的区域评估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
(二)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高水平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形成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前。
(三)研究制定工业用地相关的具体政策,研究制定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标准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作涉及的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格式文本。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
(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实现“一宗一策”的土地利用管理新模式。
完成时限为2021年4月底前。
(五)摸清产业园区用地底数。一是开展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调查评价工作,查清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的面积、宗数、位置等基本情况,并标图入库;二是各地要按照“一宗一策”的原则提出处置措施,三是根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信息监管平台”,对存量用地盘活实行动态管理。
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
(六)妥善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按照分解下达的任务,有序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对于未供先用的在2021年底前完成)
(七)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评估低效工业用地现状,明确目标任务、时序安排、保障措施,稳妥有序、分类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八)打羸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攻坚战。建立“标准地”出让制度,实现拿地即开工。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前。
四、组织实施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0年12月)。
动员部署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2022年10月)。
1.全面摸清底数。对已批、已供土地逐宗核实土地利用现状和产业发展状况,分析形成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具体原因,“一宗一策”提出处置方案,建立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工作“一本账”。
2.健全政策体系。形成产业集聚区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全面实施区域评估,完成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
3.有序盘活存量。要按照分解下达的任务和“一宗一策”的要求,有序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全面完成任务。
4.持续优化增量。分步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灵活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逐步提升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比例。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11月—12月)。
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各项制度,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以后)。
全面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推动“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成为各有关方面共识和共同行动,针对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加政策供给,促进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人员、经费保障工作。
(二)加强动态监测。运用大数据分析、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数据共享等技术手段,利用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信息监管平台,加强与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对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分析预警、动态巡查,确保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指导督导。建立“日常指导、季度通报、半年约谈、年度考评”的工作指导督导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疑难问题。每季度末,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资金落实、盘活成效等情况开展评估通报。每半年开展一次观摩评比,对工作推进慢、效果不明显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督察局实施约谈。每年年底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适时公布各地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信息,宣传相关政策,接受社会监督,倒逼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