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zfb/2021-00472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兰考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03月23日 |
《关于兰考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一、《通知》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建城〔2020〕68号)、《河南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豫建城建〔2020〕383号)、《开封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汴住建文〔2020〕30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通知》的意义
创建绿色社区工作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县城市及社区建设的具体体现,是一项服务公众的公益活动和民心工程。创建绿色社区的根本目的就是建设以人为本、和谐文明、健康优美的人居环境。同时,创建绿色社区还是开展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将环境保护工作推向社区、家庭和居民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方法,是文明社区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丰富了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的内容。
三、《通知》的目标
2021年,全面启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围绕以城市社区为创建对象,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养居民生态道德和行为习惯;到2021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初见成效,全县35%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到2022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力争全县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四、《通知》的任务
(一)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绿色社区创建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谋划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有效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节水、环境绿化等工作。推动城市管理执法进社区,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绿色社区的日常监管。
(二)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为抓手,积极改造提升社区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在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综合治理社区道路,消除路面坑洼破损等安全隐患;完善消防基础设施,畅通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举措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结合本地区地形地貌进行竖向设计,逐步减少硬质铺装场地,避免和解决内涝积水问题;推进社区排水防涝补短板三年行动,到2022年实现社区易涝点和积水点整治完成。积极推进规范化社区建设,进一步夯实城乡社区治理阵地。
(三)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因地制宜开展社区人居环建设和整治,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统筹利用好地上、地下空间,合理配建停车及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缆线规整(入地),加强噪声治理,提升社区宜居水平。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问题,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结合绿色社区创建,推进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进社区,制作微视频、微电影、动画等灵活多样的生态文化产品,丰富居民环境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提高居民生态环境意识,让保护环境成为自觉行动。垃圾、污水、油烟等各种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无销售、食用野生动植物现象,自觉节水、节电、资源循环利用等。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居民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意识,确保社区无环境纠纷或纠纷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投放点、收集点及便民回收点。(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林业中心、兰阳街道、桐乡街道、惠安街道)
(五)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系统智能化建设。搭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集成不同部门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升级。推动物业管理提质扩面,物业管理覆盖率不低于30%,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兰阳街道、桐乡街道、惠安街道)
(六)完善老龄化和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并做好老龄化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结合社区实际,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生活服务等设施,因地制宜补充养老设施。以社区老龄化和无障碍设施建设为平台,推动社区内部道路、住宅门厅、小区出入口以及相关公共设施的无障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加装电梯,着力改善社区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的状况,努力营造良好的无障碍社区环境。
(七)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运用社区论坛和“两微一端”等信息化媒介,定期发布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信息,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依托社区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生态环保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编制发布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加强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保护,展现社区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五、《通知》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二)统筹资金支持。统筹用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参与绿色社区创建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中各类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
(三)健全技术支撑。细化制定绿色社区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为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积极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引导各类专业人士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谋划人居环境和社区整治方案,为绿色社区创建提供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
(四)建立督导机制。住建局会同发展改革、民政、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局等部门建立督导考评制度,对各街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对街道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快、成效突出的街道进行表彰;对工作进展慢的街道进行通报批评。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介,加大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鼓励志愿者团队参与组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绿色文化建设等相关主题讲座,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居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生态文明理念根植在居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