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制定背景依据
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七项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2021〕45号)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目标: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问压减至18个工作日以内,大力推广“预审批”等改革机制,实现“拿地即开工”。
(二)明确任务:一是大力推行“净地”出让;二是全面实行工程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三是积极推广项目预审批制度;四是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五是实行一窗办理;六是统一收费管理。
三、目标任务
通过流程再造实现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作为行政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人员、经费保障;二是各部门要主动对标一流、对标先进,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锐意探索,改革创新,形成兰考政务服务的特色亮点;三是各部门要积极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进行解读解说,告知群众操作方法,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四是“一件事一次办”效果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和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尺,各单位要以“一次”办好“一件事”为主要内容,纳入相关考核和真抓实干激励奖励范围,强化督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