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fb-/2019-0805399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申请公开机构 | |||
标 题 | 河南恒聚HJ518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6日 |
河南恒聚HJ518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河南恒聚HJ518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河南恒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委托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对河南恒聚HJ518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恒聚HJ518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化工项目。
工程概况:拟建工程厂址位于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内,兰考县310国道和黄河南路交叉口西北角,交通发达。工程总占地面积56000平方米。
拟建工程建设规模为:20000吨/年的二甲基乙醇胺(DMEA)、10000吨/年的丙烯酰胺(AM)、50000吨/年的聚丙烯酰胺(PAM)、30000吨/年的磺酸盐类表面活性剂(50%水溶液)及公用工程系统。
给水方式:工厂水源采用自备水井与蓄水池变频恒压供水相结合的方式供水。工厂自备水井两口,分别位于厂区的东南和西北角,井深560米,取水深度为400米,单井出水能力为60-80立方米/小时。工厂自备生活水池300立方米,采用变频恒压供水,保证管网供水压力,节约能源,该水源还可作为消防水系统补水水源。
环境保护:废气——针对生产装置的特殊性,产生的废气通过生产的尾气系统进行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使尾气达到排放标准后,采用高空放散排放;废液——生产和生活产生的废液(废水)经企业内的前处理装置后送到当地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当地环保排放标准后,并排放到指定地点;一般固废——粉煤灰、炉渣出售给当地作为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由市容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恒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兰考县产业集聚区 310国道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徐志刚
电 话:0378-6988600
传 真:0378-6988600
Email:zyt@hengju.com.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甲级环评资质 甲1051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 方圆大厦1101室 邮编:100044
联 系 人:段学堂 电 话:010-88027598-821
传 真:010-88026860 Email:jhlzhb@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
环评工作程序框图
2、环境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
◇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环保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工程拟建厂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选择在现厂址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⑵ 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拟建厂址附近及周围居住区张贴公示和互联网公示的形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河南恒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