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11号
为保障兰考县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报批兰考至原阳高速公路兰考至封丘段(兰考境)建设项目,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属公路项目用地,位于兰考县东坝头镇坝头村、高寨村、韩李村村、雷新庄村、栗场村、孟房村、魏庄村、杨庄村、张庄村、朱庵村;谷营镇程场村、一村、朱场村;工程项目位于兰考、封丘两县境内,经兰考县北,路线起点在兰考县接日兰高速,自东南向西北跨越黄河左岸大堤、四明堂防滚河工程及贯孟堤后进入封丘倒灌区,项目终点与大广高速公路连接,并与封丘至原阳段起点连接。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各乡镇(街道办)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排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及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出具评估报告。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县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