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正文
索 引 号 | xzfb/2021-01268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兰考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复河南本奕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刨花建设项目等5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12月06日 |
兰考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复河南本奕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刨花建设项目等5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河南本奕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刨花建设项目等5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河南本奕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刨花建设项目 |
河南省(自治区)开封市兰考县(区)产业集聚区 |
河南本奕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1、废气。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与高温熏蒸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同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及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排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减振及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到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要求。 4、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杨树皮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
大农兰考食品工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
河南省兰考县谷营镇食品园区内 |
兰考大农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华茂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
1、废气:本项目主要为干燥工序废气和投料粉尘,其中干燥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根10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 2、废水:本项目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兰考县爪营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本项目主要包括干燥工序挂面残渣、筛选工序残次品、员工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干燥工序挂面残渣、筛选工序残次品收集后定期外售;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用于附近农田肥田。 4、噪声:本项目主要为包装机、拌面机、压面机、切面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处理,项目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宜轩年产3000个装配式房屋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三义寨乡赵楼村口 |
河南宜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裕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 |
1.废气: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治理措施为:低氮燃烧经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焊接烟尘治理措施为: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不外排;进出车辆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浓水经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蒸汽发生器用水全部蒸发损耗。 3.噪声: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4.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 |
河南艾可思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立方木制品深加工项目 |
开封市兰考县南彰镇名门木秀家居产业园区 |
河南艾可思木业有限公司 |
河南尚真科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
1、废水:职工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2、废气:下料、机加工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1套袋式除尘器装置,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砂光、打磨粉尘采用集气罩+1套袋式除尘器装置,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喷漆、烘干、拼板、组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单独封闭+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装置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有机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工业涂装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文相关要求。 3、固废:除尘器收集的木质粉尘及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废漆桶、废稀释剂桶等危险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 4、噪声:置于室内、安装减振基座、空气压缩机外加隔音罩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年产70万张板材、三聚氰胺纸2000万张、20万套家具制造及1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
南彰镇豫鲁交界创业园 |
兰考县鸿悦木制品有限公司 |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8万元。 |
1、废水:职工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装置浓盐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2、废气:生态板加工车间粉尘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家具车间粉尘与生物质颗粒粉尘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装置,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生态板加工车间甲醛集中收集后与三聚氰胺纸车间产生的甲醛共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木材加工业标准限值要求;喷漆、烘干废气经“过滤棉装置”处理后与涂胶、覆膜废气共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工业涂装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家具制造业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家具制造业标准限值要求。锅炉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器+SCR+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锅炉废气经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要求。食堂油烟经“动态离心装置+油烟净化器+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型要求。 3、固废:废包装物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外售;废边角料回用于生物质颗粒生产;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原料供应商进行再生利用;废胶桶、废漆桶经危废间暂存后由厂家回收;废过滤棉及危险废物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砂光机、刮板运输机、热压机、连皮机、雕刻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置于室内、安装减振基座、空气压缩机外加隔音罩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考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6990272
通讯地址:兰考县阳光大厦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