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河南鲁豫热力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河南鲁豫热力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 |
兰考县南彰镇工业园区 |
河南鲁豫热力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31.2万元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进料粉尘和燃气炉燃烧产生的锅炉废气。其中破碎粉尘和进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废气,分别引至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标准限值;本项目生物质气锅炉燃烧废气经过一套“低氮燃烧+SCR脱硝+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放筒排放。NOX、烟尘污染物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标准要求及特别排放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经一座容积为5m3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软水制备废水为清净下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为热解气化产生的灰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其中灰渣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定期清运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为脱硝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考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6990272
通讯地址:兰考县阳光大厦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