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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xzfb/2022-00325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兰考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复开封市平安滤芯制造厂年产20万套滤芯加工项目等7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2年03月21日 |
兰考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复开封市平安滤芯制造厂年产20万套滤芯加工项目等7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平安滤芯制造厂年产20万套滤芯加工项目等7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开封市平安滤芯制造厂年产20万套滤芯加工项目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中州路南侧 |
开封市平安滤芯制造厂 |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 |
1.废气:本项目粘合及胶粘工序布置在单独密闭隔间内,废气采用隔间上方设置的集气罩+软帘收集,收集的废气由管道引入UV光氧催化氧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同时达到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杜庄河。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原料包装袋、员工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光氧催化设施产生的废UV灯管、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旧包装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企业;废旧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收集后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机械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河南鹏凯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张家具板材生产项目 |
兰考县东泰路与华梁路交叉口路东200米 |
河南鹏凯家具有限公司 |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 |
1.废气:本项目砂光、抛光工序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涂胶、贴合工序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同时达到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杜庄河。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卷材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胶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以及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卷材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胶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收集后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机械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兰考顺昌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张生态板 |
兰考县南彰镇刘堡村工业区 |
兰考顺昌木业有限公司 |
河南尚真科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木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胶、涂胶、冷压、热压工序废气经过“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限值要求。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SCR+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35m高排气筒,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人工清掏,施肥于周围农田。 3、噪声。项目运营期机械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东、西、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相关标准要求,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相关标准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木质粉尘、废包装、废滤袋、不合格品;合理贮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危险固废: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胶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年产600万张科技木皮、100万张生态板项目 |
兰考县南彰镇周庄工业区 |
河南恒顺祥木制品有限公司 |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48万元。 |
1.废气:本项目含尘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催化燃烧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限值要求;锅炉燃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双碱法脱硫+SNCR脱硝装置”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钉、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炉渣、脱硫石膏、员工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废钉、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炉渣、脱硫石膏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胶桶收集后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收集后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机械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年产60000m压力管、7000m2装配式建筑项目 |
兰考县闫楼乡工业园区 |
河南叁全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7万元。 |
1.废气:本项目原料输送、搅拌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3-2020)表1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树脂再生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各自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树脂再生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钢筋、水泥碎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钢筋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水泥碎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收集后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机械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年生产净化板80万张建设项目 |
兰考县闫楼乡工业区 |
兰考县振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5.3万元。 |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硫氧镁板芯材生产线混料、打料、打磨和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硫氧镁芯材生产线复合工序和净化板面材及芯材复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均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机械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后外售,收集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纸袋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后外售;废胶桶、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
年产家居材料300万米、木门1万套建设项目 |
兰考县闫楼乡梧桐家居配套产业园 |
河南豫之秀建材有限公司 |
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48万元。 |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压、UV辊涂固化及包覆(吸塑)、封边、涂胶、冷压、转印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甲醛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相关限值要求。打磨及木加工工序废气颗粒物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模温机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烟气循环”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机械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为袋式除尘器收尘、废边角料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三聚氰胺浸渍纸、废漆桶、废转印纸、废胶桶、废活性炭,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考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6990272
通讯地址:兰考县阳光大厦环境保护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