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tj/2020-00032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县教体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机构 供餐企业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08月17日 |
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机构 供餐企业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兰 考 县 教 育 体 育 局
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校食堂餐饮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基层所、稽查大队和相关科室、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
现将《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兰考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兰考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2日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兰 考 县 教 育 体 育 局
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校食堂餐饮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全县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及周边和学生集中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体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2020年春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及周边餐饮店主体责任意识,落实相关食品安全制度,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安全。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从4月2日开始—5月15日结束。
(一)4月2日—4月7日督促、指导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按照《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政食安办〔2015〕6号)要求,要求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学校食堂开业时间,严密组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其中经批准准许复工的学校食堂,相关学校要依法完成食堂开业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原有食材清理处置工作,坚决杜绝不合格食材用于食堂食品加工。学校的自查报告必须载明自查时间、形式、内容、人员等情况。自查报告要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市场监管部门。集体用餐采用配送方式供餐的学校,要重点自查供餐食品安全过程管控情况。
(二)4月7日—5月15日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所、中心校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成专项检查组,按照国家、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文件规定,列出检查清单,对本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列出每个学校食品安全存在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三、检查重点
鉴于目前各学校延期开学,部分学校食堂原来储存食材存在过期、变质等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各基层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 2020 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特殊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切实扛实属地责任、主管部门主管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做到“十必查”:一是疫情防控工作必查。各基层所和中心校督促批准复工的学校食堂,提前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防控方案,及时调整完善防控措施,落实差异化防控策略,精准到校、精准到人、精准到事,扎实将“严防扩散、严防暴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落到实处。二是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必查。重点检查是否成立校长(园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是否落实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自上而下是否签订目标责任书。三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必查。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是否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排查并对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四是经营资格情况必查。核查学校(幼儿园)食堂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集体用餐采用配送方式供餐的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主要标准,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五是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情况必查。重点检查学校对从业人员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六是经营行为规范情况必查。认真检查学校食堂是否落实原材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用水卫生、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要求。七是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情况必查。重点检查制度建立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八是学校内设商品部(小卖部)经营情况必查。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私设情况,是否存在售卖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等情况。九是学校食堂“互联网+”推进实施情况必查。主要采取现场实操的办法检验“互联网+明厨亮灶”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溯源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十是学校食堂是否违反禁止性规定必查,严禁学校食堂采购无食品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严禁学校食堂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学校食堂使用非食用物质、过期霉变和转基因食用油等食材加工制作食品。严禁学校食堂将回收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严禁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生鲜黄花菜、发芽发青土豆、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售凉菜。严禁学校食堂制作出售未经烧熟煮透的假沸豆浆。严禁学校食堂出售不符合存放条件的食品,烹饪后至食用超过 2 小时的,应当在高于 60℃或低于 8℃的条件下存放。严禁学校食堂聘用无健康证明的员工从业。严禁学校食堂使用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从业人员上岗,调离、返岗情况应详细记录。
四、加强教育,提升防范意识
各基层所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题培训、普及豫食考核APP、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校校长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重点培养提升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守法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要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师生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动员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事关社会稳定,各乡镇(街道)所、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必须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排查整改力度。各基层所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要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积极查找存在的问题,做到不留死角,切实保障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特别是对近 3 年内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要作为抽查重点单位。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三)信息互通,确保安全各基层所要把检查情况及时整理汇总,加强整改工作落实,于5月20日前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县市场监管局餐饮食品监管股。
电子邮箱:lkyjcyk@163.com
附件:
1、2020年春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20年春季学校食堂餐饮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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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 报 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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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学校食堂 |
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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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数量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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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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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不合格食品及原料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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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监督意见书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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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约谈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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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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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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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经营学校食堂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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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立案数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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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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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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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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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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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相关数据,应在表格内相应位置填写“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