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tj/2020-00055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县教体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08月17日 |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兰教体文〔2019〕200号
兰考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整治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
学生的生命安全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为加强我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安全防范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今年以来,我县发生个别学生意外伤亡事件,各学校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安全管理常抓不懈,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筑牢安全防线,时刻绷紧“安全弦”;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要求,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根据分工要求,细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落实到每个人和各个环节;要定期认真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防溺水教育,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一)严格落实安全制度
教育学生熟知和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学生坚决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和活动;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二)压实家长监管责任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多种方式,让家长知晓学校和家庭居住地附近的危险水域,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学生校外监管责任。
(三)突出重点目标管控
加强对上、放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放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落实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城郊、农村地区非住校生的管理,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学生在午间休息、离校时外出游泳;加强对学生的出勤管理,对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学生上学期间外出游泳。
(四)健全齐抓共管机制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督促落实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督促落实有关部门在关键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
各学校要积极配合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的爱心监护,通过开办“爱心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等公共活动场所,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开展有益的节假日和课后活动,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在节假日期间得到有效监管,杜绝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外出嬉水、游泳导致溺亡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家校联系,合力做好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工作
(一)广泛宣传
各学校增强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多种渠道向学生宣传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学生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幕、黑板报、校报、橱窗、校园网等向师生及家长广泛开展反欺凌教育宣传,营造开展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教育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量化考核等手段,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及家庭教育。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学校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2.加强法治教育
进一步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推进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
4.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
在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反欺凌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面对欺凌行为怎么做。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5.加强家庭教育
采取有效途径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发生。要通过组织社区、学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三)严格学校日常管理
1.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
2.要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3.要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
4.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5.要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6.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缺。通过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四、加强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校园不安全因素、防范校园安全事件发生
各学校要结合我局印发的文件要求,根据季节特点,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建档、整治、销号”闭环管理要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重点加强对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和学校宿舍、图书室、实验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空调、疏散通道、教学设施设备、校舍建筑、食堂食品安全、校车等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设施不健全而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
(一)消防安全
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演练,将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军训内容。
(二)校车及交通安全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校园内交通标识和减速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有无乱停乱放现象。
(三)食品安全及疾病防控
学校食堂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食堂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情况;落实传染病防控及报告制度情况。
(四)教学教育设施和自然灾害防范
所有在建项目学校必须做好围档,严查施工工地电线胡拉乱扯,做到安全用电;设有标示牌:严禁学生进入施工场地,有条件的学校将施工区和教学区分开不走一个大门。校舍、围墙、体育等教学教育设施是否定期排查,确保安全;洪灾、雷电等重大自然灾害应对措施,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并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是否加强日常检查保养,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检测维修。
(六)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
校园内外卫生保持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治安、交通秩序、出版物市场、住宿场所、食品安全秩序情况,校园周边有无各类非法经营、违章搭建,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否乱停乱放,有无商贩摊点,中小学200米内有无设立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学校重点时段落实护学岗情况;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五、继续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教师安全教育大走访活动
按照“带着问题下访、查找问题走访、解决问题回访”全覆盖的要求进行走访。走访图像资料等信息在走访当日或次日交学校存档备查。
六、健全处置机制,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并经常组织开展各类演练,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要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做到1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1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争取主动权,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严防各类事故的扩大及次生伤害的发生。凡主观故意瞒报、迟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2019年6月21日
兰考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