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zfb/2021-00368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兰政办〔2021〕7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03月03日 |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企业:
《兰考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2月23日
兰考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和《河南省水利厅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豫水政资〔2017〕82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指示要求,
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坚持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效益为核心,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实现“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高效利用、节水自律、监督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正确处理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合理保留生态用水,通过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满足经济社会用水需求。
(二)坚持制度创新,规范用水行为。建立健全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推行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节水新机制,规范用水行为,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
(三)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公众参与。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强化政府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建立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强化问责。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共识。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建立健全于节水型社会相配套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21年启动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力争2022年底前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2024年底前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主要任务
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的控制指标全部达到年度目标要求。2021年度任务: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2.27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降低至48.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至18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95以上。
2.全面开展用水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计划用水管理率达100%。
3.全面开展用水计量管理工作,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同时,不断加大农业灌溉用水计量工作。
4.建立健全水价机制。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级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水资源税要做到足额征缴。2021年着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5.严格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节水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6.大力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建立健全创建机制,明确流程,加大培训力度。2021年底节水型机关事业单位建成率达到50%、节水型企业(高耗水类)建成率达到50%、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率达到20%。
7.不断加大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2021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要小于等于当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控制目标。
8.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新建公共场所和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取节水器具,并对以前公共场所节水器具进行改造。2021年底实现所有公共场所全部采用节水器具。
9.加大再生水利用程度。2021年底,污水再生水利用率大于等于20%;2022年底,污水再生水利用率大于等于40%。
10.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高效节水灌溉率大于等于40%。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动员阶段(2021年3月10日—2021年5月10日)。成立兰考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河南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开展现状普查,组织专题调研,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各项指标,总结分析各项指标现状及存在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多视角、多途径广泛宣传节约用水的重大意义,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上下联动、部门配合、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11日—2022年3月10日)。完善各项节水基础工作,使各项工作和指标基本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完成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申报材料的汇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总体目标和责任分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2月10日前按照《兰考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价赋分及责任分工表》要求向领导小组汇总上报自评工作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领导小组向河南省水利厅报送兰考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总结。
申报迎检阶段(2022年3月11日—2022年5月10
日)。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的申报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提供相关申报资料,汇总形成全县综合自评报告和申报材料,迎接省创建节水型城市专家组的评审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成立兰考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明确、细化责任分工,为有序推进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发挥政府主导,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将节水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加大对重点节水工程建设的财政支持。县财政局、税务局、水利局等有关单位要按照水资源税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节水文化建设,营造节约用水的社会氛围,把节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利用节水宣传教育基地,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和节水技能,加强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价值理念的传播。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带头促节水、科技创新促节水,完善政策促节水,加大投入促节水,控污减排促节水,社会参与促节水”的良好氛围。
附件:1.兰考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兰考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价赋分及责任分工表
3.兰考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价赋分及责任分工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