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zfb/2020-00520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兰政办〔2020〕41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09月11日 |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20〕4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兰考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0年9月4日
兰考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继续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0〕9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4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2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兰考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2020年,我县将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思路的要求,聚焦决战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现代农业强县人才需求,围绕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目标,按照以农民为中心、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着力扩展培育对象、拓宽培育内容、优化培育方法、完善培育政策、增强培育效果,提高农民现代农业理念、科技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管理技能,推进农民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有效衔接,不断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和水平。
(一)规划培育重点区域和人群。一是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全县未脱贫人口和脱贫不久的贫困人口进行培训,遴选出一批有能力有意向的人员进行产业扶贫和产业脱贫带头人培训。在开展产业扶贫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培育时,工作重点是增强其对所带贫困户的引领带动能力。在开展产业脱贫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培训时,工作重点是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掌握1—2项脱贫技能。通过培训增强贫困户的增收能力,助力我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聚焦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导向。以河南省发展“四优四化”、推进“两个转型升级”为核心,重点围绕2—3项主导特色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育,优先满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培训需求,精准遴选培育对象,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实施培训。
(二)统筹谋划教育培训任务。根据各乡镇(街道)产业分布实际综合考虑,统筹谋划全县培训任务。2020年,我县谋划培育高素质农民600人,具体包括:经营管理型300人(产业扶贫带头人50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250人);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300人(产业脱贫带头人50人,专业种养加能手250人)。
(三)分类培养现代农业带头人。2020年,全县安排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300人,安排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300人。具体类型和补助标准如下:
1.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包括产业扶贫带头人和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年度累计培训、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120学时),全年跟踪服务,培养资金补助标准人均3500元。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技术能手以及从事专业农业生产过程服务的农民技术人员和产业脱贫带头人。年度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天(≥48学时),培训资金补助标准人均1000元。
二、坚持分层分类培养
以满足现代农业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聚焦培育体系完善和精准培育能力提升,扎实深入推进分层分类分模块按周期培养,切实提高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育结果的有效性。
(一)明确重点培训对象
1.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育对象,优先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带贫、扶贫带头人;
2.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育对象,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
3.专业种养加能手(含产业脱贫带头人)培训对象,重点面向在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专业生产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民、小农户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在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个体)中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专业技术服务的农作物植保员、农业技术员、家畜繁殖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水生物病害防治员、农机修理工、信息员、农村电商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
支持行业重点人才培养,加强与农牧渔业产业发展、农机化和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管理机构的沟通协作,组织培训机构(基地)及相关人员针对性遴选培育对象,把年满16周岁且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纳入培训对象数据库。组织各类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参加培训。加强与扶贫办、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配合,做好培训学员的信息入库及相关工作。
(二)严格选择培训机构
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指定或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应具备培训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条件。
1.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三)不断创新培训方式
1.实行培训计划审核制度。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培训机构开班计划须经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实施。
2.实施班级管理制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行班级管理制度,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管理制度,按班级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培育机构法定代表人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鼓励有需求的农民学员连续参加培训,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专业(产业)培训,或参加同一专业(产业)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同一专业(产业)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得超过8%。
3.科学把握培训方式。培训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观摩交流、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课堂教学。以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团队建设等形式开展。(2)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3)观摩交流。带领农民“走出去”,学习脱贫经验,拓宽发展思路,提升发展能力。(4)线上学习。通过“云上智农”手机应用程序、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网络直播、课件学习、在线练习、线上辅导,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
4.强化实训实践。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强化实训实践,组织农民学员到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在实战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按照就近原则,优先选择省级挂牌管理的综合基地或实训基地,统一设置线上、线下(课堂培训、实训)配套课程体系。原则上,管理类实训不少于培训时间或者总学时的1/3,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中实训教学不低于培训时间或总学时的1/2。
(四)区别设置课程体系模块
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培训课程体系规划为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三个模块集成。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疫情防控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金融保险、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
1.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含产业扶贫带头人)模块。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以提高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为目标,促进主体规范发展、带动小农户发展致富。产业扶贫带头人要注重成功扶贫、带贫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综合素养课约占总课程的10%;专业能力课突出产业融合、电子商务等,约占总课程的80%;能力拓展课要注重案例讨论、观摩交流等方式的考核,约占总课程的10%。
2.专业种养加能手(含产业脱贫带头人)模块。专业种养加能手(产业脱贫带头人)培训以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为重点。产业脱贫带头人重点围绕成功脱贫案例教学,选择到脱贫致富带头人产业园区现场教学、观摩、交流,制定依靠产业发展的脱贫计划等。综合素养课约占总课程的10%;专业能力课突出种养加新成果应用和实操等,约占总课程的80%;能力拓展课要注重实训操作等方式的考核,约占总课程的10%。
(五)分类遴选优秀师资和教材
按照培训课程体系模块,针对性聘请不同类型的讲师授课。农民培训师资类型包括理论教师、政策讲师、技术讲师、实践讲师。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培训机构应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甄选培训教材,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2本以上(包含公共教材职业素养1本)。
(六)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依托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专家和省高素质培育讲师团等优势资源,开发省内“十大优势特色产业”优质课程。产业扶贫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线下线上融合培训模式为“12天+30学时”,即每个培训班线下培训12天,线上完成30个学时培训课程;专业种养加能手、产业脱贫带头人线下线上融合培训模式为“4天+20学时”,即每个培训班线下培训4天,线上完成20个学时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基地)按培训类别培训费的8.6%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线上培训服务费用主要用于视频课程制作、信息化设备运营、后台培训管理服务、学员线上学习流量费支付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学员登录“云上智农”APP注册线上培训班级后,后台自动计算上线学习课时,实现线上学习记录全程可追溯。
(七)推行考核评价及颁证
培训机构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1.过程性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
2.结果性考核。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实践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考评。
4.证书颁发。以上3种考评均达到合格,可颁发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应反映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学时数等培训信息。
(八)完善培训信息档案
1.培训工作信息入库。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班首次考核前将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各级信息员要及时更新机构、基地、师资等相关数据和考核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2.培训学员档案完善。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台账、培训记录、考核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培训班图片、考勤签到册等相关资料。
3.培训信息统计监测。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实行培训过程和效果第三方监测评价。
三、推进教育培训提质增效
聚焦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引领带动能力提升,持续跟踪服务。以农民职业培训为抓手,宣传引导更多的高素质农民学员参与学历提升职业教育。
(一)推行集成培育模式。推行“参训农民+专家教授+课堂培训+基地实训+政策扶持+跟踪服务”集成培育模式,以参训农民需求为核心,邀请政策设计者、知名教授、优秀创业导师、金融保险担保服务专家等,打造“高素质农民培育专家讲师团”联合教学模式。引导培训机构“重实践实战”,持续跟踪农民培训后产业发展,开展项目推介,提供技术服务、创业指导、金融保险服务,拓宽高素质农民发展路径。鼓励专业生产型与技能服务型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二)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根据省、市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手段开展农民学历教育政策宣介,提高社会知晓度。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举办高端人才培养班,鼓励培训机构组建学历提升班次。
(三)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加强对农民协会、联合会、创业联盟等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促进其健康发展。支持高素质农民通过专业合作、资金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引领活动。搭建展示舞台和平台,引导农民与市场充分有效对接,支持抱团发展。
四、加强工作推进和绩效监管
聚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管理服务能力提升,着力加强管理服务机制和模式创新,强化培育基础保障和宣传推介,增强培育功效。
(一)明确分层分类推进培训。县农业农村局依托认定的培训机构(基地),分类型分产业分模块制定培训计划,组建培训班,细化落实优秀教师、教材、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等主要环节,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全产业链培训。
县农业农村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制定县级培训工作操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资金使用计划等,按要求报市级农业农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完善培育基础支撑体系。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优势、职业院校教育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实训优势,完善“一体多元、适度竞争、优势互补”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组建高素质农民培育讲师团,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长效机制。
(三)加强工作监管和绩效管理。一是加快培育进度。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在开展前期培育对象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培育计划,加快推进培育进度,力争在9月底之前完成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育和产业脱贫带头人培训任务,年底前完成其他各类型的培育任务。二是规范资金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育补助资金用于项目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模拟演练、培训耗材、场地租赁、教师聘用、队伍管理、跟踪服务等全过程费用支出,采取钱随事走的办法合理列支。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足额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严禁发生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协调监管。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对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基地)培训情况实施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开展相应数据管理和信息宣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必要时停班整改。四是延伸绩效管理评价。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加强线上考核指标管理,实现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上线可查,努力争取学员上线评价率和满意度达到或者超过85%。严格粮食安全省长(市长、县长)责任制“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考核。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四)加大宣传推介和对接服务力度。培训机构重点跟踪服务5至10个以上参训农民典型,开展技术、创业创新指导服务,对接金融保险等优惠扶持政策,优化高素质农民发展成长环境。加大媒体宣传,及时报送培训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在省、市主流媒体以及全国远程教育网站上宣传交流。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见物见人”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成就的故事,推介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选手的创业故事,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效。
附件:兰考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兰考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闫玮(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李超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孔德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文选(县发改委主任)
杜国超(县财政局局长)
郭金良(县人社局局长)
孔维平(县审计局局长)
杨 森(县农机中心主任)
张玉虎(县畜牧局局长)
刘 厂(兰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胡良霞(桐乡街道办事处主任)
蔡治业(惠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代宝峰(三义寨乡乡长)
蔡尚锋(东坝头镇镇长)
张 伟(谷营镇镇长)
程远向(堌阳镇党委书记)
李 波(孟寨乡党委书记)
张汹涛(南彰镇党委书记)
李 鹏(许河乡乡长)
闫登峰(考城镇党委书记)
张 辉(小宋镇党委书记)
王彦博(闫楼乡乡长)
曲 杰(葡萄架乡党委书记)
李 青(红庙镇党委书记)
郭 芳(仪封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孔德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樊明通同志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