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zfb/2020-00253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兰政办〔2020〕26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05月25日 |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20〕2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兰考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5月21日
兰考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9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包括县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2020年7月31日前,基层政府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2021年—2022年5月,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基层政府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
1.公开领域(26个)。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生态环境、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卫生健康、安全生产、救灾、食品药品监管、税收管理、扶贫。
2.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3.牵头责任单位(部分责任单位承担多项试点内容):
重大建设项目:县发改委;
公共资源交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义务教育:县教体局;
户籍管理:县公安局;
社会救助:县民政局;
养老服务:县民政局;
公共法律服务:县司法局;
财政预决算:县财政局;
就业创业:县人社局;
社会保险:县社保局;
城乡规划:县自然资源局;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县自然资源局;
环境保护: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保障性住房:县住建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县住建局;
农村危房改造:县住建局;
市政服务:县城管局;
城市综合执法:县城管局(综合执法局);
涉农补贴:县农业农村局;
公共文化服务:县文广和旅游局;
卫生健康:县卫健委;
安全生产:县应急管理局;
救灾:县应急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管:县市场监管局;
税收管理:县税务局;
扶贫:县扶贫办;
县编办负责针对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26个试点领域涉及的公开事项,列出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各责任单位要依据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试点领域公开事项,务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目录至少要包括公开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附件3,责任单位可结合实际增加要素)。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对接,确保公开事项清单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公开及时。
(二)编制完成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参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门做法,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确定涉及基层政务公开的其他领域,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于2021年年底前编制完成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指引调整完善工作。县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制定发布相关县级标准,指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编制工作并督促指导基层政府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及发布、解读、回应、传播、公众参与、政府数据开放等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逐项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附件4,责任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公开流程)。
1.强力推进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开放式决策事项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和结果的信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围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推进政府部门重点公开。县政府各职能部门政务公开内容应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2)推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重点公开。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内容应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重点公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三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地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债权债务、筹资筹劳、农民负担等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3)规范政务(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各单位应通过政府网站公布本单位政务(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在公共查阅场所摆放。公开指南包括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项;公开目录包括内容索引和简述、名称、生成日期等内容。
各单位对照以上主动公开事项,结合自身实际,属日常性工作的,定期公开;属阶段性工作的,逐段公开;属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事关全局和群众普遍关注、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主动公开事项应当自该事项的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标注主动公开选项的文件应当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公开事项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关民生的政务活动信息,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政务公开内容涉及其他义务人的,应当与其沟通、确认,保证发布的内容准确一致;公开后可能对其他单位产生影响的,应当与其达成一致后发布。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同意发布。
2.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
(1)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行政服务中心要牵头组织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窗口,同时开设网上在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现场窗口要制作“×××(单位名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标识牌,摆放在明显位置,标识标牌要醒目、严肃、美观、大方,并对外公布业务股室名称、办公电话等信息,统一设置申请流程图、申请表格、申请指南、申请样表等,方便群众咨询及办理。对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各单位需落实1名受理、接收工作人员(可兼管),配备1台电脑,在本单位政务(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处理现场窗口和网上在线窗口受理、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工作,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务服务信息,受理、转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实行登记存档备查制。
(2)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各试点单位对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能够当场提供公开内容或当场答复的,应当场提供或者答复。不能当场提供或者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要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支持村(社区)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社区)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社区)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社区)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社区)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主动抓,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县政府办公室要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动,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1.规范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各责任单位需建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股室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相应机构或设立专门机构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落实懂技术熟悉业务的专门工作人员1—2名(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落实多名工作人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检查督促、组织协调;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定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建设;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起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办理网上和窗口转交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落实做好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受理和反馈群众网上的咨询、投诉,协助办理县长短信平台、咨询投诉栏目的交办件,认真做好公众意见收集处置工作,协调单位领导配合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等;负责维护和更新本单位政务公开信息,组织实施本单位政务网站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本单位电子政务工作;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收集、整理、登记、存档和其他相关工作等。
2.规范基层组织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要落实专人,负责村(社区)务公开日常工作,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设置和公共查阅场所建设工作;落实县民政局制定的村(社区)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二)强化协调推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二是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三)加强监督评价。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每季度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将于每季度组织人员深入实地持续深化督导,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在全县通报,对工作先进的乡镇和部门进行表扬,对落后的提出批评。
附件:1.兰考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兰考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解及
进度安排
3.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4.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
附件1
兰考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明俊(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杨 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周 玮(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张道成(县政府信息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陈建光(县委深改办主任)
张俊伟(县编办主任)
董文选(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晶晶(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局长)
王保东(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赵万铨(县公安局政委)
赵世国(县民政局局长)
窦战勇(县司法和信访局局长)
杜国超(县财政局局长)
郭金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永振(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洪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战卫(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局长)
陈坤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西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孔德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代宪法(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吴国伟(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雷天波(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振方(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树标(县税务局局长)
陈趁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孔德福(县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 厂(兰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良霞(桐乡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勇(惠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代宝峰(三义寨乡乡长)
蔡尚峰(东坝头镇镇长)
张 伟(谷营镇镇长)
郭 芳(仪封乡党委书记)
李 青(红庙镇镇长)
程远向(堌阳镇镇长)
陈静波(孟寨乡党委书记)
王彦博(闫楼乡乡长)
张 辉(小宋镇镇长)
曲 杰(葡萄架乡乡长)
李 波(考城镇镇长)
张汹涛(南彰镇镇长)
李 鹏(许河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张道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附件2
兰考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事项 |
主体责任单位 |
主管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 |
(1)梳理规范基层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更新 |
基层政府 |
县委编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司法和信访局 |
2020年6月中旬 |
(2)梳理规范基层政府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更新 |
基层政府 |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2020年6月中旬 |
||
|
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3)制定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6月中旬 |
(4)编制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基层政府 |
县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和信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
2020年6月中旬 |
||
(5)建立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并统一公开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2月下旬 |
||
3 |
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
(6)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机制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6月下旬 |
|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
(7)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2月下旬 |
(8)建立县域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网络受理平台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12月下旬 |
||
5 |
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
(9)建立健全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规范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2月下旬 |
(10)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规范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12月下旬 |
||
6 |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
(11)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制度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各部门 |
2020年12月下旬 |
(12)设立并实施“互联网+公共政策意见征集”听取社会意见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6月下旬 |
||
7 |
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 |
(13)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3月下旬 |
(14)开设统一的在线办事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6月下旬 |
||
8 |
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
(15)建设上下联动、整体发声的新媒体矩阵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2月下旬 |
(16)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2月下旬 |
||
9 |
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渠道 |
(17)设立统一的政务公开专区 |
基层政府 |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档案馆、自然资源局 |
2021年6月下旬 |
10 |
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
(18)建立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公开标准 |
基层政府 |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2020年12月下旬 |
(19)建立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区、乡直接办理机制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2020年12月下旬 |
||
(20)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 |
基层政府 |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2021年6月下旬 |
||
11 |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
(21)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规范 |
基层政府 |
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 |
2021年12月下旬 |
12 |
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
(22)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2月下旬 |
(23)制定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规范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12月下旬 |
||
13 |
制定全县统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
(24)建立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
基层政府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2年6月下旬 |
附件3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公开领域 |
事项编码 |
所属类别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平台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依据 |
公开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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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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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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