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行政处罚 > 正文
被处罚人(单位)
河南三兄弟木制品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25MA442K8K8W
案件名称
河南三兄弟木制品有限公司喷漆间内摄像头未使用国家标准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兰)应急罚〔2023〕05007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3年3月27日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
处罚事由
2023年3月8日开封市应急管理局对河南三兄弟木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根据开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3月13日交办通知要求,我局执法人员2023年3月13日按照要求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公司东生产车间两个喷漆间内共计2套摄像头未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设施。
处罚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6.1.1、6.2,不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3.2、3.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序号十九(一般)。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
网站标识码:4102250001 豫ICP备18043144号-1 豫公安备:41910202000101 Email:lkxx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