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制定了《兰考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内容进行公告,请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向有关部门或县乡村振兴局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371-26998278、12317。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