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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旅游定点(推荐)饭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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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旅〔2006〕5号

兰 考 县 旅 游 局

关于公布首批旅游定点(推荐)饭店、单位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提高我县饭店等服务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接待服务质量,根据兰政办[2006]21号文件《关于印发兰考县旅游定点(推荐)饭店评定标准的通知》精神,决定对我县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饭店、购物场所实行定点(推荐)制度,并成立了由游、工商、卫生、税务、消防等单位人员组成的评定委员会。

根据各个饭店、单位申请,评定委员会经过认真筛选后,于2006年11月30日下午,对开兰大酒店、九龙宾馆等单位按照《评定标准》进行了考察评议。经评定委员会考评,认为我县开兰大酒店、九龙宾馆等六家单位整体形象较好、接待能力较强、服务质量较高、符合旅游定点(推荐)饭店、单位条件,同意公布为我县首批旅游定点(推荐)饭店、单位并予以颁牌。

附件:兰考县首批旅游定点(推荐)饭店、单位名单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兰考县首批旅游定点(推荐)饭店、单位名单

旅游定点(推荐)饭店:

1、开兰大酒店 电话:6998029

2、重庆德庄火锅 电话:6980008

3、九龙宾馆 电话:6981620

4、小康村大酒店 电话:2591111

旅游定点(推荐)单位:

1、新世纪购物中心 电话:6983008

2、焦裕禄陵园纪念品服务部 电话:699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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