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社会救助政策服务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畅通救助通道,确保遇困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应保尽保,制定本服务指南。
低保救助
一、认定条件
凡具有我县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居民,可以申请低保。
二、认定标准
2024年,城市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646元,农村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460元。
三、救助标准
城市以646元/人/月补差享受。农村分a、b、c三档享受,分别为250元/人/月、230元/人/月、210元/人/月。
四、申请材料
低保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五、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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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申请应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或者其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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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乡镇(街道)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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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公示。乡镇(街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对拟确认为低保对象的,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发生公示有异议、人户分离、异地申办或者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难度较大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
特困人员救助
一、认定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救助标准
2024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城市为840元/人/月,农村为598元/人/月。
三、申请材料
特困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基本情况书面声明和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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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申请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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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乡镇(街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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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公示。乡镇(街道)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对拟确认为特困人员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 |
临时救助
一、加强临时救助
1.急难型救助。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的家庭或个人。
2.支出型救助。因客观原因造成家庭收入突然大幅下降,或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大幅增加暂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一定时期内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二、救助标准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或者个人,根据临时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和程度,原则上给予每人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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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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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程序。乡镇(街道)要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等逐一调查,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于15个工作日内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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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临时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县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街道)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并发放临时救助金;临时救助金额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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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社会救助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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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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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阳街道 |
037126996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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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街道 |
037126962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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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街道 |
03712222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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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城镇 |
03712644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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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义寨乡 |
03712232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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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河乡 |
0371265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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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庙镇 |
0371261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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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封镇 |
037126221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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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架乡 |
03712633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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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坝头镇 |
03712616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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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楼乡 |
03712630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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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宋镇 |
03712646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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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营镇 |
03712613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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堌阳镇 |
03712626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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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彰镇 |
03712656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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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寨乡 |
0371263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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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民政局 |
037126992221 |
豫公网安备:410225020001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