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目的
为科学应对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文物损毁,保障馆内人员及文物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博物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纪念馆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应急处置。
3. 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文物优先:重点保护文物及重要档案;
快速响应:快速启动应急机制,控制火势蔓延。
二、应急组织架构
1. 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张苗苗
副总指挥:董亚娜
成员: 刘庆峰、贾路文、郭冬冬、孔凯、王伯须、尤家辉
2. 应急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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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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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组 |
统筹火灾扑救、人员疏散和文物抢救,下达启动/终止应急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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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组 |
引导人员沿安全出口撤离,清点人数,确保无人员滞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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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组 |
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控制火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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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组 |
联络消防、医疗、公安等部门,传达指挥部指令,上报灾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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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抢救组 |
转移受威胁文物至安全区域,记录受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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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组 |
提供应急物资(如灭火器、防烟面具)、设备维护及伤员救护。 |
三、火灾预防措施
1. 日常防控
严格执行每日防火巡查、月度设施检测制度;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安全出口或堆放杂物。
2. 重点区域防控
文物库房:安装温湿度监控、烟雾报警器和自动喷淋系统;
展厅:限制大功率电器使用,展柜内禁止存放易燃物;
配电室:定期检查线路绝缘性能,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四、应急响应流程
1. 火灾报警与初期处置
报警触发:发现火情者立即拨打馆内消防报警电话(0371-26987379)或119报警;
初期扑救:就近使用灭火器、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同时关闭电源、燃气阀门;
启动预案:指挥组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启动应急预案。
2. 人员疏散与救援
疏散路线:按《疏散路线图》引导人员通过安全出口撤离至指定集合点;
特殊人群:协助行动不便者、儿童、残障人士优先撤离;
伤员救护:后勤保障组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急救,并联系医院(120)支援。
3. 文物抢救
优先转移:抢救一级文物、重要档案及易燃易损展品;
保护措施:使用防火毯、防潮箱等工具转移文物,避免二次损坏;
记录备案:登记转移文物清单,拍照留存受损情况。
4. 火势控制与扑灭
配合消防部门:提供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位置及火势信息;
设施联动:启动消防水泵、防排烟系统等设备辅助灭火。
5. 应急终止
火势扑灭后,经消防部门确认无复燃风险,由总指挥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
1. 灾后清理
清理现场残留火种、障碍物,修复受损设施;
文物抢救组统计损失并上报主管部门。
2. 事故调查
配合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形成《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完善整改措施。
3. 恢复开放
确认建筑结构安全、设施正常后,报相关部门批准恢复开放。
六、应急保障措施
1. 物资保障
配备消防器材、防烟面具、应急照明、急救箱等物资;
定期检查物资有效期,及时补充更换。
2. 通讯保障
确保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及外部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
关键岗位人员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
3. 培训演练
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应急演练,模拟不同场景(如夜间火灾、文物库房起火);
新员工入职须接受消防应急流程培训。
豫公网安备:410225020001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