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兰考县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县域内河湖生态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现将2025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凝心聚力,持续加强河湖长制管理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
对县、乡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进行优化,调整明确各级河长、湖长职责,全县共设立县级河长15名、乡级河长27名、村级河长366名,实现了河湖管理保护全覆盖,确保每一条河流都有河长负责。
修订并出台《兰考县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兰考县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明确了工作流程、考核标准以及各部门协作机制,为河(湖)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全年共召开县级河(湖)长制联席会议2次,专题研究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设置县、乡、村级河(湖)长制公示牌139块,及时更新河长、湖长信息以及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参与监督。
组织开展 “保护母亲河”“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5场次,深入学校、社区、企业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爱河护河,提高公众参与河湖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河(湖)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治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资源管理与调度,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对全县5家取水大户进行了规范化管理,确保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推广节水器具,全县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95%以上,目前已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省级验收待水利部验收复核。二是强化水域岸线管理;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全县18条河流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累计清理整治乱占岸线问题9处、乱堆垃圾950立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200平方米,有效恢复了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同时,按照统一规划要求,对重点河湖岸线进行了科学划定和严格管控,划定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明确了不同区域的管控要求。三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加大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监管力度,加强对全县12家重点涉水企业的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以上。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网配套完善工作,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绿色生态种植养殖模式,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四是深入开展水环境治理。对县域内3条主要河流、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监测断面达到3个,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分析水质变化情况,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加强河道保洁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了专业的河道保洁队伍,对河湖水面漂浮物、沿岸垃圾进行常态化清理,确保河道整洁干净。同时,积极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实现了县域内黑臭水体动态清零。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结合兰考实际,实施了一系列水生态修复工程,在兰商干渠水域开展了水生植物种植、生态护坡建设等项目,累计种植水生植物5.6万平方米,建设生态护坡7公里,有效改善了河湖水生态环境,增强了水体自净能力。此外,加强对湿地资源的保护与修复,完善了柳园口湿地的保护设施,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各级河长严格按照巡河制度要求,认真开展巡河、巡湖工作,并通过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及时记录巡河情况、上报发现的问题。2025年,全县各级河长、湖长累计巡河、巡湖3.62万人次,发现并解决各类问题15个。
成立了由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定期对各乡镇(街道)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全年共开展督查5轮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按照《兰考县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与绩效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有效推动了河(湖)长制工作扎实开展。
二、扎实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县域内主要河湖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河流的水质稳定达标,河湖水域岸线更加整洁美观,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生物多样性也有所增加,鱼类、鸟类等水生和陆生生物的栖息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2025年我县创建的河南省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段、淮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均已通过验收命名。
(二)群众爱河护河意识显著增强。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群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大幅提高,越来越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到河湖保护行动中来,主动向河长、相关部门反映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在落实河(湖)长制过程中,加强了对河湖的综合管理和治理,提高了防洪、排涝、供水等方面的保障能力,有效应对了 2025 年7月25日的强降雨自然灾害,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三、发挥优势,持续推进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加强宣传教育
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结合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工作,深入开展河(湖)长制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将河湖保护知识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不断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自觉参与河湖保护的责任感,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保护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县级财政对河(湖)长制工作的投入力度,同时探索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开展项目合作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各项治理项目顺利实施,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三)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
(四)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内涵
立足兰考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河(湖)长制工作模式和方法,将河(湖)长制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相结合,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持续提升河湖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兰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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