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文〔2021〕3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闫楼乡马庄村清代古建筑“马庄秦家宅院”、小宋镇曲楼村明清古墓葬“明清曲氏家族墓”、古遗址“曲氏祠堂遗址”公布为第六批兰考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请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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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件:《兰考县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2021年7月14日
附 件
兰考县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时代 | 地址 |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 备注 |
1 | 马庄秦家宅院 | 古建筑 | 清代 | 闫楼乡马庄村 | 保护范围:主房后墙向北18米,主房东墙向东1米,主房西墙向西3米, 西配房南墙向南18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周各扩1米。 | |
2 | 明清曲氏家族墓 | 古墓葬 | 明、清 | 小宋镇曲楼村 | 西祖墓:祖墓南北长20米,东西长15米。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各扩6米。 建设控制地带向四周各扩4米.东祖墓:东祖墓南北长30米,东西宽40米, 保护范围:向四周各扩20米。建设控制地带向四周各扩10米。 | |
3 | 曲氏祠堂遗址 | 古遗址 | 清代 | 小宋镇曲楼村 | 保护范围:院落西侧外扩2米,东侧外扩5米,北侧外扩5米, 南侧外扩5米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向四周各扩2米。 |
豫公网安备:410225020001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