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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迈好“四个一步” 勇做“四个先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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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理念赋能上更进一步,做司法理念现代化的先导。充分利用兰考红色资源和地域特色,进一步挖掘焦裕禄精神与检察工作结合点,继续擦亮“弘扬焦裕禄‘三股劲’工作室”文化品牌,在政治建设上争当标杆,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上争作示范。扎实开展新司法理念大讨论、大培训,引导干警始终做到监督与办案同步、治罪与治理并重,做到“情理法”相融合、“三个效果”相统一。

二是在业务赋能上延伸一步,做履职方式现代化的先导。深刻领会融入式、溯源式、协作式、开放式履职内涵,主动作为、能动司法,以检察业务高品质助力服务大局高质量。探索深化“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围绕兰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郑开兰同城、乡村振兴”三大战略机遇,加快塑造“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特色品牌,以求极致精神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在机制赋能上靠前一步,做检察管理现代化的先导。深入落实“一优一稳一争先”管理机制,用好“清单式管理、图表式推进、问效式督查”工作方法,推动重点业务指标更加优化、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积极探索大数据、现代化手段,建立一整套符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的管案、管人、管权、管事工作机制,助力检察业务、队伍和事务高效运行,打造“数治型”检察院。

四是在专业赋能上抢先一步,做监督能力现代化的先导。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部门探索构建数字监督模型,探索引进智能化监督程序,从“沉睡”数据中挖掘案件线索,让更多数字检察成果应用到办案中。积极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兰考模式,培育专业化办案组织。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打造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支部、学习型单元;深入推进“青年干警培养计划”,力争实现业务能手“多点开花”“春色满园”,带动监督能力一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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