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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省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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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21〕21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下发后,兰考县自然资源局充分认识到下放9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切实放权赋能,提高管理自主权、释放改革活力、激发发展动力,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迅速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完善承接落实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制定权限承接落实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下放权限顺利承接、顺畅运行。根据改革需要和权限承接情况,深入挖掘潜力,强化力量配置,加强业务培训,尽快熟悉赋权业务,建立配套工作制度,有效履行职责,防止出现权限悬空、工作“棚架”。

二是优化权限运行流程。及时更新职权目录,按照规定将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规范编制、公布办事指南,明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等。对权限运行流程、办理标准、办结时限、服务承诺、办理结果等进行标准化管理,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网上办理,完善申报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定期报告承接工作进展,分析总结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存在问题及建议。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定期组织下放权限运行效果评估,认真研究分析、及时解决问题,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规定,明确监管责任,厘清监管边界,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做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截至目前,兰考县自然资源局共办理农村村民住宅涉及的农转用审批1件,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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