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未成年嫌疑人不起诉案件社会调查全覆盖。制定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通过社会调查掌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庭情况、监护情况、犯罪原因、平时表现、帮教条件等,听取被害人意见,既充分考量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又综合评估认罪悔罪情形及不诉后社会效果。
二是以不公开听证促被害人谅解。针对被害人已取得赔偿、但未实质谅解的轻微盗窃、聚众斗殴等案件,拟不起诉前组织不公开听证21件,邀请被害人参加,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辩护人、社区代表、学校代表等面对面沟通,增强被害人对司法办案程序的认同,减少因不诉而引发信访及其他社会矛盾风险。
三是以“督促监护令”提升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效果。对未成年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同时,针对审查发现监护缺失、缺位情形,制发督促监护令6件,其中建议变更监护权1件,推动履行监护职责,帮助未成年嫌疑人更好接受监督考察。
四是探索社会服务促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督促未成年嫌疑人在监督考察期间,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服务,综合考量参与社会服务情况及附加条件监督考察结果,作出附条件期满不起诉1人。
今年以来,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8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同比增长80%和150%,公安机关未申请复议复核,无当事人申诉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