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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财政局贯彻落实提高乡镇补贴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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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有关要求,加大对乡镇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激励广大乡镇干部。特别是在防疫、防汛期间的工作积极性,兰考县财政局加大资金统筹,追加专项资金1598万元,用于提高乡镇补贴发放标准,确保补贴足额发放到位。

一是明确责任落实。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发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落实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发放主体责任人及具体责任人,确保人员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发放范围。调整后的乡镇补贴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确保政策落实不走偏。

三是明确发放标准。补贴标准按在乡镇工作年限划分,由原来的200元-300元,调整为400元-500元,新标准从2021年1月份执行,更好的激励广大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据统计,今年全县共安排乡镇补贴资金3522万元,人均增加标准200元,6660名乡镇工作人员受益,对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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