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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深入落实职工门诊共济医疗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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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待遇,自7月1日起,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一是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计入个人账户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费部分不在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月定额划拨,划入额度为2021年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60元/月);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用于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二是实行定点就医管理。门诊共济按医院等级设置起伏线,标准为三级医院50元、二级40元,一级不设起标线;三是设定月度、年度支付限额。在职和退休人员月度最高分别可报销150元、200元,年度最高分别可报销1000元、1500元;四是按医院等级享受报销待遇。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50%,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55%,一级医院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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