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
一、规范征补标准。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鼓励法定参保人按照15个缴费标准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对缴满15年的法定参保人,每多缴费一年,县政府当年按照缴费档次给予30元—340元的缴费补贴,并计入个人账户。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不低于3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
二、创新征缴方式。通过微信“银税保”,实行“一村一码”集中征缴。通过支付宝、“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省网上税务APP(手机端)或金融机构网点和村级协管员,实行个人缴费或代收代缴、帮办代办缴费。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按照有关政策落实,确实无能力缴纳的,由政府代缴,确保应保尽保。
三、强化征缴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意义、保障作用和缴费标准流程。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作用,将《兰考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到人,达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
四、保障征缴实效。会同税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督导小组,建立奖惩机制,实行一周一统计,一月一通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