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2024年8月16日下午,兰考县市场监管局在《兰考县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推进会》上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传达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转发的省市《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议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文件精神,做到一是价费分离,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二是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充电设施经营单位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三是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四是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考虑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五是鼓励市场竞争,减少中间环节费用,做好各自的宣传引导工作,倡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让利,降低充电服务费,收益于各自小区业主。最后,对各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时“四舍五入”行为提醒告诫,提出自查整改期限,要求保存记录好广大业主每次的缴费金额、数量、余额等信息,不断规范收费行为。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发改委、住建局等单位部门不定期抽查检查,严厉打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