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部门动态 > 正文
兰考县财政局及时安排促消费专项资金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促消费工作,拉动经济增长,促进乡村振兴,县财政及时安排促消费专项资金360万元,主要用于三个方面:

一是用于家电消费补贴,共补贴150万元。全县发放5000张家电消费券,每张消费券优惠500元(商家优惠200元,政府补贴300元),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门店购买单价3000元以上(含)的家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大宗家电商品时通过云闪付使用。

二是用于汽车消费补贴,共补贴200万元。对购买“国六”排放标准机动车的车主,车价6万元(含)以下每辆车给予2000元补贴,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每辆车给予3000元补贴,10万元以上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贴。

三是用于促消费政策先进企业奖励、补贴资金审计等支出10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