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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倾力守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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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刑事检察彰显正义。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依法批准逮捕311件380人、提起公诉755件953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200件266人。优化“繁简分流兰考模式”,成立轻微刑事案件办案组,集中优势兵力快速办理简易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6天,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监督立案撤案70件,监督漏捕漏诉121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的优化研究》被最高检予以立项。引入看守所异常行为分析系统,纠正监管活动不当、监外执行活动不当等97件,有力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二是民行检察体现担当。民事检察工作方面,立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开展民事执行案件、民事虚假诉讼案件排查等专项活动16场,向县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2件,审违监督检察建议8件,全部得到采纳。行政检察工作方面,依托“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试点单位优势,坚持个案审判活动与具体行政行为同步监督,对生效裁判监督5件,审判程序违法6件,行政执行1件,办理案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件,有效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公益诉讼检察坚守初心。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坚持精准性监督、规范性监督。截止目前,受理

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9件,立案48件,提起诉讼3件,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更加注重总结提炼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先进做法,以“经验”释法、以“典型”普法,如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做法,被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予以转发,办理的H公司违规经营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安商惠企典型案例,办理督促保护英烈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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