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推荐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含备选)进行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期: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7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河南省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受理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 65919527,邮政编码:450003,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省直综合办公楼931房间。
附件:1.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2.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名单
3.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备选名单
4.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备选名单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