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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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封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5版)的通知》(汴卫办〔2025〕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中心对2025年第一季度城区和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进行了常规项目(放射性指标不要求)采样监测,监测范围覆盖3个乡镇1个街道。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2025年3月,按照兰考县2025年水质监测方案,兰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县城区的11个监测点、农村8个监测点进行第一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对所采城区水样的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消毒剂指标等36项常规指标和农村水样的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等27项进行监测评价:共采集各类型水样19份,供水厂出厂水合格率100%,用户水龙头水合格率100%。具体检测结果报告见附件。

2025年4月09日

附件:2025年第一季度兰考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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