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1号
关于严格规范校园创建活动为学校教师减负的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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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1号

关于严格规范校园创建活动为学校教师减负的建议

据了解,城区某小学一个学期就要应付6个创建活动,上级部分其他各项检查任务还有8项,这当中不包含政府各部门临时性的进校园活动。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创建活动,学校几乎无权拒绝,只能硬性接受,每一次的创建或检查都是要有过程性材料,如宣传信息、档案材料、汇报总结等要求,严重增加了学校的工作量,加重了教师的负担。

建议:

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形式主义清理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为学校减负。

二是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前进行审批各类创建活动,统筹把握各类创建及“进校园”活动总量,对不适合中小学或教育效果不明显、或占用教育时间过长的“进校园”活动应予拒绝。

三要尊重各类创建及“进校园”活动学校选择权,允许学校根据自身的师资力量、教育设施、社会环境和生源特点等选择相应的创建活动。


兰考县教育体育局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81号建议的答复

郑卫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规范校园创建活动为学校教师减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部门、各行业组织的校园创建活动、进校园活动种类较多、良莠不齐。部分进校园活动对于丰富学生生活、开拓学生视野起到了积极的补充作用,但有时存在组织随意、成效甚微等问题;更有部分进校园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给教师、学生、家长带来了严重负担。针对该现象,兰考县教育体育局已向县政府上报了《关于严禁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进校园的通知》相关文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控制进校园开展活动的内容和频次,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坚决禁止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进入中小学、幼儿园,确保校园一方净土。具体内容如下:

一、相关活动进校园的基本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

进校园活动要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教育理念。活动组织要规范、有序。

(二)公益性原则。进校园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任何费用。

(三)适应性原则。进校园活动要适应时代发展步伐,适应

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学生各学段认知水平。

(四)全体性原则。进校园活动原则上要面向全体学生、家长开展。

二、以下活动禁止进校园

1.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违背教育规律的活动;

2.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3.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

4.有害APP、网络链接;

5.与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进校园的其他活动。

三、建立进校园活动审核备案制度

(一)审核部门

针对具体学校开展的普通进校园活动需严格履行扫码进校园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进校园活动由相关主办单位填写审批表后,经相关中心学校、教体局党组签字盖章审批,最终由分管教育工作县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审核流程

1.提出申请

进校园活动需在活动一周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进校园活动审核表;

(2)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活动时间、开展范围、活动内容、活动形式、联系人、联系方式、应急预案等内容;

(3)活动主办方的承诺书,承诺坚持进校园活动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承诺无违法乱纪、无任何商业广告、商业行为;

(4)教育行政部门认为应该做出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2.审核备案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后,根据活动内容,由相关职能科室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核意见。凡未经审核备案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家长参加。

3.过程监管

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进校园活动进行全程监管、监督。一经发现与审核备案情况不符的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对于私自进入校园发布广告的人员或组织,要坚决予以制止,影响恶劣的,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置。各学校要全程参与

进校园活动,做好安全应急预案,特别是封闭场所内人员密集的活动、校外各类活动等,要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联系单位:兰考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371-26971082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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