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第20240052号提案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提升服务品质的建议的提案
一、现状概述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也逐步提升,物业管理问题成了人民群众身边的热点民生问题。近年来,我县致力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存在问题
(一)物业市场化运作程度低。我县绝大多数小区物业都是由开发商单方面指定,或直接由开发企业隶属的物业公司承接,未进行招投标竞争,存在垄断市场,业主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被动接受。面对开发商遗留的房屋质量纠纷,物业公司也多以开发商的利益为出发点,推诿扯皮,造成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加重。
(二)业主与物业公司缺乏有效沟通。物业公司服务内容标准不透明,收支情况不公示,业主缺乏对服务行为有效的监督手段,只知道这个小区比别的小区物业费贵,至于好在哪了解不多,双方相互猜忌,相互抱怨,存在对立情绪,一旦对服务不满意就拒交物业费,个别业主怀着从众心理,故意拖欠,造成欠费成风。而物业公司收费困难,降低服务标准,引起更多的业主不满,从而形成收费难和服务差的恶性循环圈。
(三)整体物业服务质量较低。物业管理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低利润的城市服务行业,招聘员工多以退休返聘人员或社会闲杂人员为主,整体综合素质较低,年龄普遍较大,我县大多数物业公司仍处于小规模经营、低水平服务状态,服务理念落后,服务内容单一,管理制度松散,专业化水平不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二、意见建议
(一)完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积极推行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规范物业公司招投标程序,引导物业管理同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产权剥离,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真正做到建管分离,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推动我县物业服务向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二)规范物业收费管理制度。按照“按质论价、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收费标准,加强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和收费行为的监管,督促物业企业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建立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体系,实行物业服务弹性调价机制,细化完善物业管理考核细则,通过考核确定下一年度的物业收费标准,做到收费合理化,使用公开化,促进我县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电视、广播、融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物业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认知,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意识,对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的业主加强教育引导,促进居民合法理性维权。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大指导力度,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发挥其在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桥梁作用,建立双方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的信任关系,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兰考县住建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2024005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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