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护航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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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百县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河南省“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封市关于开展“一联三帮”更好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十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兰考县关于开展“一联三帮”更好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十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制定开展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护航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政法系统职能作用,全力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重要职责使命,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尊重和保护企业家合法人身和财产权益。

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等危害企业家人身安全刑事犯罪,坚决打击在企业建设发展或者市场竞争中的村霸、行霸、市霸等犯罪活动,妥善审理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引发的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

(二)健全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化解民营企业商事纠纷。

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和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等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健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加强治安调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组织网格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理顺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制度的关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对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四)审判机关对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案件要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执。

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及合法权益,依法处置涉案财物,慎用强制性措施,提高办案效率。

(五)统筹对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宣传,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

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健全民营企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引导民营企业家讲正气、走正道,遵纪守法经营,合法合规竞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民营经济的认同度和支持率,树立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思维和价值导向。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政法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主要领导要对服务保障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落实,班子成员要把服务保障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分管业务,加强工作指导。

(二)加强工作协调。县委政法委要积极征求县委、县政府的意见建议,主动对接,全力跟进,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政法机关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和主要成效,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委政法委成立督导组,加强暗访督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被动滞后的严肃问责,限期整改。政法各单位要建立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服务保障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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