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稳就业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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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降、返、缓”政策支持力度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失业费率,单位0.7%、个人0.3%)、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八类工伤保险基础费率:0.2%、0.4%、0.7%、0.9%、1.1%、1.3%、1.6%、1.9%)至2023年4月30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不超过30%,中小微型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对受疫情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5个特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可以申请缓缴3个月,缓缴政策延至2022年底。(责任单位:工伤失业服务中心 )

二、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发放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于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创业者最高可发放1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贴息条件的,实行财政全额贴息;不符合条件者,自付利息。对于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最高可发放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降低反担保门槛,继续将村干部纳入反担保范围,将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自然人、名下有房龄25年以内房产(产权明确)的自然人纳入反担保范围。对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额度在10万元及以下的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兰考县评定的信用村(社区)推荐的创业项目,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可免除反担保要求。(责任单位: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三、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力度

落实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3322”计划,即鼓励企业吸纳、政策性招聘、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组织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服务乡村振兴等基层项目招募。鼓励基层乡镇(街道)、有条件的社区(行政村)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和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就业促进服务中心 )

四、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2022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240个以上。对于招聘符合条件见习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的见习单位,见习期满留用率低于50%按照每人每月1120元、留用率高于50%按照每人每月1760元补贴,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补贴期限为3个月-12个月。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责任单位:就业促进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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