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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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打造更加便利化的企业开办流程,切实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特制定此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内所有入驻单位工作人员。

一、企业开办流程概述

企业开办是指企业从设立登记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过程。办理事项包含: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及税控设备、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银行开户等,申请人可自行选择上述事项组合办理。

申请人在企业开办综合窗口申请开办企业时,需先填写《企业开办需求表》,勾选需要办理的事项。窗口受理人员根据申请人的业务需求提供相应表格,把填好的申请材料分发给相应部门工作人员。办理顺序为: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及税控设备/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银行开户。

企业开办综合窗口采用串并联结合方式来实现一窗通办。申请人办理不同部门业务的过程中,只对一窗一人,由受理人员负责衔接各业务部门。不同部门都需要的材料,受理窗口只收取一份,复印后分发给需要的部门存档。

二、受理环节工作规范

1、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应为群众提供解答企业开办相关问题咨询服务并受理企业开办业务申请。

2、受理人员接到申请人企业开办线下申请时,要及时了解申请人需求,指导申请人填写《企业开办需求表》。

3、受理人员按照申请人在《企业开办需求表》勾选的业务类型,指导申请人填写办理相应业务所需填报的材料,并依业务申请类型将填好的申请材料分发至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4、受理人员应熟练掌握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办理流程、环节、时限、材料等要求,主动指导申请人填写材料。

5、确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受理人员帮助需要实名认证的人员下载身份认证APP“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完成认证,并在系统中录入企业设立登记信息,提交到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审批人员应及时将营业执照移交至下一业务受理窗口。如未通过,由审批人员当场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材料并指导其办理。审批人员办理审批业务时长应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

6、如果申请人申请刻制印章,受理人员应在受理环节采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让法定代表人在《刻章申请表》上签字。待企业完成设立登记打印出营业执照后,由受理人员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刻章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移交刻章窗口,刻章人员应在一个小时之内完成印章刻制业务,并将公章移交给受理人员。

7、如申请人申请线下办理税务登记、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受理人员应在受理环节告知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和公章可在两个小时内完成,请法定代表人待综窗营业执照和公章刻制完成后,一窗办理税务登记。受理人员在接收到营业执照和公章办理完成后,引导申请人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完成后,税务人员将发票、税控设备等办理结果移交给受理人员,税务登记时长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

8、如申请人申请办理社保/公积金业务,受理人员在受理环节让申请人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公章刻制完成后,由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受理人员将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综窗社保/公积金办理窗口办理,社保/公积金登记完成后,审批人员将办理结果移交给受理人员。上述两项业务办理时长控制在一小时内。

9、如申请人申请线下预约银行开户,受理人员应在受理环节通知银行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填写的需求表,在企业营业执照和印章办理完成后,启动银行预制账号办理,现场生成预制账户,并将银行开户联络人信息告知申请人。办理时长控制在一小时以内。

10、各项业务审批完成后,均由审批人员及时将办理结果送至受理窗口,由受理人员记录办结时间,全部收齐后移交至发照窗口,并记录移交时间。

11、发证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办理结果后应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

12、受理窗口执行“首问负责制”,对申请人诉求一站式办理。

三、审批环节工作规范

1、由各入驻单位指定固定人员办理企业开办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送至后台固定人员审批,同一部门业务只对一个审批人员。

2、综合窗口如在受理企业开办业务时人员更换或调整,应做好交接并向行政服务中心报备,同时做好工作衔接。

3、审批结果通过后,审批人员第一时间告知前台受理窗口。如审批未通过,审批人员需主动沟通,明确告知申请人需要修改及补充的材料。

4、企业开办综合窗口所有涉及单位的业务,由前台受理人员统筹办理,办理过程中业务超时或不主动协助视为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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