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 |
一式三份。具体格式参见范本。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为公民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复议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等关系证明。 |
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职务证明原件。 |
行政行为证明材料 |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提供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答复、不予许可决定等复印件。 |
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材料。(需证明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向被申请人提交了什么材料) |
相关证据材料 |
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证据材料。(申请人如果没有证据,可不提供) |
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
如果申请人委托别人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受委托人是律师,还应提供律师证复印件及律所公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