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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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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发布、调整机制,保持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的现势性。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3〕10号)要求,依据《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结合兰考县实际情况,开展兰考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计划于2025年9月5日下午15时00分举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内容是兰考县范围内建设用地(分类别)的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事项为我县基准地价更新的依据、标准和必要性等。

二、申请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兰考县区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我县土地市场建设,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三、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

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15-25人,由县自然资源局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报名(地址:兰考县普惠金融大厦6楼开发利用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17时。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五、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光  电话:13938611878)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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