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在对寄卖行等企业进行了排查中发现,部分寄卖行、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等商家擅自悬挂(贴)“典”“当”“抵押”“质押”等字样的广告标识开展业务宣传,诱导客户抵(质)押汽车、金银制品、房产、名包、名表等,涉嫌非法从事典当或变相经营典当业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典当行设立变更和退出三项审批制度的通知》《典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未取得典当经营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持牌典当行合法权益,防范部分寄卖行等非典当企业非法从事典当等业务风险,进一步规范典当行业经营秩序,现发布如下风险提示:
一是如有急需资金需要通过典当方式融资的,请通过持有有效的典当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典当行开展相关业务。
二是若发现不具有典当业务经营许可的机构从事典当业务,及时向所在地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进行举报,联系举报电话0371-26972028。
兰考县金融工作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