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中,涉及我辖区红庙镇一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兰考县正泓百货超市(赵丹阳)经销的牛肉粒(香辣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的牛肉粒(香辣味)(标识商标:芳客佬;规格:248克/袋;生产者:普宁市红火食品有限公司)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罚情况
兰考县正泓百货超市(赵丹阳)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兰考县正泓百货超市(赵丹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进行教育。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兰市监不罚 [2022]5号。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